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委),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精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优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8号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发文之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二OOO年三月一日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级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8号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发文之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二OOO年三月一日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级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7月28日[1986]中引办字069号)第一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聘请国外的技术和管理专家到我政府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商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科研机构、农业、医药卫生、财政、金融等单位,从事短期或长期工作。受聘专家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退休后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华短期讲学,进行一般学术访问和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有关业务谈判以及根据进口设备合同来华安装、...
《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国人管理,优化外国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 外国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服务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文件穗外专〔2016〕72号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第七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组通字〔2011〕4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26号)精神,结合前六批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第七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
文件外专发[2003]4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落实《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外事部门: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是吸引更多的国外人才来华工作、改善我国人才引进环境的重要措施。2002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九部局《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
文件劳部发[1994]l02号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及内地使用这类人员单位的管理,保护应聘受雇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是指:台、港、澳人员依法应聘受雇于内地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行为。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申请聘雇台、...
文件劳部发(1996)29号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
文件外专局令1993年第1号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文化、教育、科技交流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聘用外国文教专家的合同。外国文教专家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通过政府间、友好城市、校际交流和民间组织等有关派遣外国文教专家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