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卡使用简介
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每月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费用包括: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医疗保险费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
医保卡可用于在医保定点医药店购药,支付门诊、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需先选定医保定点医院,到定点医院就诊)。卡内资金只可在广州范围内用于以上用途,不可提取现金。可以在银行柜员机查询余额。
(一)住院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为400元;超过部分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90%,个人支付10%。
2.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为800元;超过部分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5%,个人支付15%。
3.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为1600元;超过部分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0%,个人支付20%。
4.住院医保计算公式:以1000元为例
(1)住院起付线+(1000-住院起付线)×个人支付比例=需个人自付费用。
(2)(1000-住院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报销的费用。
5.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承担以下费用:
(1)自费费用(即超过医保报销范围的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额外支付的费用)。
(2)先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
(3)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4)共付段自付费用,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二)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65%。
2.其他医疗机构(含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55%;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超过限额或者超过医保基金比例部分都由个人自付。
3.普通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一样,都采取直接结算的方式,即在交费时直接扣除医保报销的部分,只需缴纳自费部分的费用即可。
注:本简介仅做参考,具体使用及相应医疗待遇以医保局及医院最新规定为准。
参考网址:广州市医保管理网http://www.gzy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