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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程序

来源: 日期:2021-06-24作者: 浏览量:

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

调整程序

负责岗位:福利管理岗

(一)办理条件:根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1.在学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员,每年7月可自愿选择调整个人的缴存比例。

2.学校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3.在学校完成年度调整后,个人缴存比例一个年度内(7月至次年6月)不予变更。

(二)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填写《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

2.提交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

3.人力资源部根据个人申请在7月份完成调整手续。

(三)特别注意

1.所有教职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逾期不予处理,请互相配合工作。

2.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一般在每年7月开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调整时间,具体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准。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