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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

来源: 日期:2016-09-06作者: 浏览量: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

负责岗位:人才建设岗A

(一)申报条件

1.学院受理高校教师系列(含教学、科研人员)、实验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图书资料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的推荐或评审,以及初次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工作,有关政策要求按《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文件规定办理。

2.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理,学院负责推荐。

(二)所需材料

1.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初次认定填写《初次认定职务申报表》。

2.填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3.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职称外语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4.**表作(评高级需要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至本次申报资格截止时间(每年的8月31日)发表的论文、论著、出版的教科书、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5.纸质版材料为业绩成果的复印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由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6.纸质版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形式通过系统上传。

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2篇**表作(代表作为著作、作品、教材等,需送纸质材料原件两份),所提交的论文原件由人事组织部留存备查。

8.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9.学院出具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流程

1.每年的6 -7月,人事组织部根据当年广东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文件发布通知。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汇总申报人信息,交人事组织部。

3.人事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为申报人员开通填报账号,并组织申报人员登陆系统http://rsc.gdhed.edu.cn/Login.aspx填报资料。

4.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装袋后,交人事组织部审核。

5.人事组织部对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及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6.学院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材料报送广东省教育厅(网上资料一并审核提交)。

7.每年12月份,广东省教育厅对专业技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并于下一年的3月份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