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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

来源: 日期:2016-09-06作者: 浏览量:

院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流程

负责岗位:人才建设岗A

(一)申报条件

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分为教学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学院全职在岗从事教学、科研、行政、实验和图书馆工作的教职员均可申请院内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关要求及条件按照中大南方〔2015〕16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评聘分开,不与工资等待遇直接挂钩,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所需材料

1.填写《院内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填写《院内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

3.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职称外语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4.**表作(评高级需要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至本次申报资格截止时间(每年的8月31日)发表的论文、论著、出版的教科书、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作品、成果、奖励、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份)。

5.纸质版材料为业绩成果的复印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由所在单位人事对接人审核盖章确认。

6.纸质版材料的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形式通过系统上传。

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2篇**表作(代表作为著作、作品、教材等,需送纸质材料原件两份),所提交的论文原件由人事组织部留存备查。

(三)申报流程

1.每年的6 -7月,人事组织部文件发布院内职称评审通知。

2.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3.申报人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小组(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申报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4.人事组织部对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6. 学科组评议、推荐。

学科组对人事组织部提供的申报材料从教学、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任职条件进行认真评议、公正表决。

7. 学院评委会评审。

学院评委会对学科组推荐的申报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全面评审、充分讨论、认真评议、公正表决。

8.学院公示。

将学院评委会评审通过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9.正式通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学院正式发文后,其专业技术资格即为生效。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以在院内按程序申请聘任相应职务。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由监察与审计部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