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岗位:人才建设岗A
(一)办理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工作期间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记录。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级。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外出开始前一个月在OA办公系统申请。
所有程序办理完毕后方可留职外出
(三)注意事项
1.获批人员,须到人事组织部签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员留职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留职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详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职员留职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南方〔2015〕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