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岗位:人才建设岗A
(一)办理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院工作期间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记录。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级。
4.由学院或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派出。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随岗学习开始前一个月在OA办公系统申请。
2.所在程序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始随岗学习。
(三)注意事项
1.学院审批完成后,由人事组织部通知随岗学习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随岗学习期满,随岗学习人员需以书面报告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学习情况,同时提交学习总结材料至人事组织部备案。
详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随岗学习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南方〔2015〕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