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办理教职员社保业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州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办理教职员社保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的业务范围
教职员生育定点办理、生育津贴办理、异地分娩医疗费用报销、退休办理、工伤认定及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
二、提交材料时间
(一)申请人需登录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查看相关办事流程与所需提供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备齐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劳资科(A1-305)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劳资科统一代办。
(二)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2019年09月11日---12日
2019年09月26日---27日
2019年10月10日---11日
2019年10月24日---25日
2019年11月07日---08日
2019年11月21日---22日
2019年12月05日---06日
2019年12月19日---20日
2020年01月05日---06日
三、其他说明
教职员如需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业务办理完毕,人力资源部将通知教职员本人前来领取所提供的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