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合资格申请者可参照文内申领程序进行申请。
附件:1.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2. 关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网上申办平台上线的通知.doc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