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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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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人事干部处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政策、组织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高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学校人事人才工作规划,包括人才引进与服务、队伍建设与管理、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人事薪酬优化配置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广东省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学校人事工作的整体规划、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制定和完善人事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开展人事管理和服务。

)结合学校中长期发挥规划目标,会同各单位,拟订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人事管理、劳资管理等工作规章制度及计划,经校长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负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校内外各单位的内外协调,为教职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负责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和管理,做好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报送,为做好学校的人事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负责教职员的招聘、面试、录用、聘任、培训、考核、人事代理、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聘用合同管理、就业登记等工作。

)负责学校中层及以下干部的遴选、培养、考察、任命、调动、晋升等工作。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高层次人才规划,从人才需求信息、遴选、审批、报到、安置、经费等方面进行一条龙的管理、服务与协调。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做好薪酬福利调研工作和薪酬福利规划,做好教职员的薪酬福利管理及津贴、奖金、福利和各项补贴的核发工作。

)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开销户、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以及各类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岗位聘任及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教职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教职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